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立戶(開通居住證辦理權限)——海淀區
2022-08-05
一、業務辦理條件:
1.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
2. 在海淀區工商登記注冊并繳納稅費滿一年,其中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注冊資本應不低于100萬元
3. 近一年企業在本區納稅額不低于50萬元(不包含個人所得稅)
二、申報材料:
所有材料為原件的四邊輪廓、信息清晰有效彩色PDF彩色掃描件
1. 營業執照
2. 單位上一年度納稅材料:《稅收完稅證明》或加蓋稅務部門專用章的《涉稅查詢結果告知書》;(加蓋財務章注明“經核真實有效、經辦人簽字”)
3. 經辦人身份證
4. 單位誠信聲明,法人手寫簽字。(模板見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