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開發區
2022-08-05
一、辦理要求
1. 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
2. 辦理續簽業務的時間段處于證件到期前兩個月內(過期的無法辦理)
3. 持證期間,社保及納稅連續三年且代扣代繳單位名稱與勞動合同名稱一致;若工作單位三年內有變更的,則社保、納稅代扣代繳單位的變更名稱及日期也應與勞動合同變更的名稱及日期一致
二、材料清單:
若為舊系統遷移數據的續簽員工,初次注冊系統申請續簽,需參照新辦附件上傳要求上傳相關材料
所有材料為原件的四邊輪廓、信息清晰有效彩色PDF掃描件
1. 持證期間由聘用單位在京連續代扣代繳個稅證明
2. 完稅證明須提供距離當前日期連續三年的納稅情況證明
其中,2019年之前的,提供由個人登錄“北京市網上稅務局(自然人版)”自行查詢、打印《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
截圖示例:

3. 2019年之后的,單位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系統的“查詢統計”功能中,查詢截至目前的“個人扣繳明細”,并截圖。(截圖三要素要齊全:“姓名身份證號”、“收入”和左下角的“操作單位”,在空白處加蓋單位財務章,注明財務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如提供不了此項材料的,需提交到稅務部門打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和工資流水
截圖示例:

4. 持證期間與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原件
5. 由董事長、總經理或法定代表人其中之一簽署(注明職務)的《誠信聲明》并加蓋公章。(模板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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